因为劳资的角度和利益不同,现在用人单位的很多存在用工不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开始到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整个过程中,都可能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伴随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大大提升,但因为劳动者毕竟不是劳动法专业人士,在繁琐的劳动争议维权过程中,遭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事前没保留充分的证据或者因为没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经验,本来有理的事最后败诉了。而依据“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又不可以像其它事情从头开始,只能留下永远的遗憾!譬如:海淀区的劳动仲裁案件有举证期限,劳动者假如在该期限前不可以设计好诉讼策略,提供完备的证据,那样过了举证期限就没了机会,而朝阳仲裁则没举证期限;需要开庭当天陈诉和举证。则需要应变能力强,**敏捷,思路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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