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了解一些行政处罚的有关定义与法律法规,但假如在行政处罚中,案件暂停了,一定会有条件限制的,那样行政处罚什么情形下暂停实行?
网友咨询:
行政处罚什么情形下暂停实行
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在下列情形下会暂停实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实行标的倡导权利,确有理由的;
3、实行可能导致很难弥补的损失,且暂停实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觉得需要暂停实行的其他情形。
律师补充:
行政处罚暂停实行和终止实行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暂停实行是指行政强制实行程序开始将来,因为出现致使强制实行程序没办法进行下去的特殊状况,行政机关暂时停止强制实行程序,待这种情况消除将来,继续实行。终结实行是指在实行过程中,因为发生某种特殊状况,实行程序没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实行程序。
暂停实行不同于终结实行,前者是基于法定事由致使强制实行的暂时停止,但仍有恢复和继续实行的可能;后者则是基于法定事由致使强制实行彻底结束,并不再恢复强制实行程序。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实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实行标的倡导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实行可能导致很难弥补的损失,且暂停实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觉得需要暂停实行的其他情形。
暂停实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实行。对无明显社会风险,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暂停实行满三年未恢复实行的,行政机关不再实行。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